第24章 胆大心细祁同伟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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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问题,具有鲜明的先行性和特殊性,国家立法难以在短时间内全覆盖。等待和观望,意味着改革成本的持续增加和发展机遇的错失。授予特区部分立法权,并非寻求‘特殊化’,而是请求一份‘试错权’和‘探索权’。通过地方立法,一是可以迅速填补法律空白,稳定投资者预期,维护市场秩序;二是可以将特区改革的成功经验及时固化、规范化,减少改革不确定性;三是可以为全国性的立法提供宝贵的‘立法实验’和‘压力测试’,降低国家立法成本与风险。 这是特区肩负的历史使命中应有之义,是深化改革、扩大开放的必由之路,也是实现特区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法治保障!”

汇报完毕,祁同伟微微鞠躬,坐了下来。会议室里出现了短暂的寂静。

几位课题组的教授不由得暗自点头,祁同伟的这次汇报,比在内部会议上更加出色,完全抓住了决策者的关注点,做到了有理有据有节。

周书记率先开口,他没有直接评价,而是看向了李为民:“李教授,这是你们课题组的正式意见?”

李为民沉稳地回答:“周书记,这是基于大量调研形成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和方向性建议。课题组内部对此有深入探讨,同伟同志的报告反映了我们目前的主流认识。我们认为,授予立法权是解决特区当前诸多困境的关键钥匙。”

周书记点了点头,目光重新回到祁同伟身上,带着审视的味道:“祁同伟同志,你的报告很详实,问题抓得也很准。这些情况,我们在一线工作,感受可能比你们更深刻,更痛切!”

他话锋一转,语气变得沉重起来:“但是,立法权的问题,非同小可。你提到的风险,比如法制统一问题、立法能力问题,都是实实在在的。我想问问你,在你看来,如果中央真的授权,我们特区应该如何起步?第一步,最应该立什么法?怎么立?才能既解决问题,又把风险降到最低?”

这是一个极其尖锐和务实的问题,直接考验着建议者的操作层面的思考深度。

所有目光再次聚焦祁同伟。

祁同伟似乎早有准备,他再次起身,从容应答:“周书记,您的问题非常关键。学生认为,特区立法不能贪大求全,更不能一哄而上。必须坚持‘急需先立、成熟先立、小步快跑、确保质量’的原则。”

他略一沉吟,继续说道:“如果授权得以实现,第一步,建议优先启动 《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》 和 《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》 的起草制定。”

“选择这两部条例作为突破口,原因有三:第一,需求最紧迫。企业组织形式和劳动纠纷是当前矛盾最集中、影响最广泛的领域,立竿见影。第二,基础相对较好。国际上和香港有较为成熟的公司法、劳动法范本可供借鉴,国内也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。第三,政治风险相对较小。主要涉及微观经济领域和公民权益保护,敏感度相对较低,更容易达成共识,取得成功经验后,再逐步向土地、规划等更复杂领域推进。”

“关于如何立,”祁同伟思路清晰,“建议采取‘开放式立法’模式。一是组建由实际工作部门、专家学者、企业家、劳动者代表共同参与的起草小组,确保立法接地气;二是大胆借鉴港岛及国外行之有效的法律条文,结合特区实际进行改造移植,‘拿来主义’并不可耻,实用有效最重要;三是建立严格的草案公示和意见征询机制,特别是要听取相关利益方的声音,让立法过程本身就成为凝聚共识、普及法治的过程;四是请求全国人大法工委、国务院法制办提前介入指导,确保不与上位法基本原则冲突,并做好备案审查。”

他的回答条分缕析,不仅提出了优先选项,更给出了具体的方法路径,显示出了远超年龄的缜密思维和对操作层面的深刻考虑。

市长李建国忍不住插话问道:“借鉴港岛法律?这个口子好不好开?会不会引起不必要的争论?”

祁同伟坦然回应:“李市长,特区是改革的窗口,也是对外的窗口。借鉴港岛这座现成的国际金融中心和普通法体系的成熟经验,是特区最大的‘近水楼台’。取其精华,去其糟粕,化为我们所用,这正是‘拿来主义’的聪明之处。只要坚持‘有利于发展生产力、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、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’这三个标准,我想任何有益的借鉴都不应该被意识形态的条条框所束缚。”

“说得好!”周书记忽然轻轻拍了一下桌子,眼中闪过一丝激赏的光芒,“好一个‘三个有利于’!小伙子,头脑很清楚,胆子也不小!”

他身体微微前倾,看着祁同伟,也看着李为民等人,语气变得果断起来:“你们课题组这个建议,提得及时,也提得大胆!说实话,你们报告中提到的问题,我们天天遇到,头疼得很!很多改革举措,我们摸着石头过河,心里也是七上八下,就怕踩了红线,犯了错误。如果能有法律的授权和保障,我们的腰杆就能更硬,步子就能更稳!”

他停顿了一下,环视在场的特区领导:“我看这个思路可行。立法权,我们必须要去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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