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章 解约函(1 / 2)
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,曼彻斯特。
迪丽娜尔走出曼彻斯特机场的时候,天正在下雨。
细细的,蒙蒙的,落在脸上凉凉的。
她站在到达口,看着那些雨,忽然想起第一次来曼彻斯特的时候。
那时候叶凡站在出站口等她,戴着那条围巾。
她把围巾从包里拿出来,围在脖子上。
“娜尔。”
她抬起头。
叶凡站在不远处,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,没有打伞。
雨落在他的头发上,肩膀上,亮晶晶的。
她走过去,站在他面前。
两个人对视了一秒,叶凡伸出手,握住她的手。
手是凉的。
“走吧。”他说。
她点头。
两个人并肩往外走,雨落在他们身上。
门德斯的办公室里,四个人已经到齐了。
李国强坐在会议桌的一头,面前摊著一沓文件。
张薇坐在他旁边,笔记本电脑开着。
王磊和陈思远坐在对面,一人一杯咖啡。
迪丽娜尔推门进来的时候,所有人都站起来了。
李国强走过来,伸出手:“迪丽娜尔小姐,你好。我是李国强。”
她握住他的手,有点紧张。
张薇也走过来,笑着看她:“别紧张,坐。”
她被安排在叶凡旁边坐下。
叶凡看了她一眼,她回了一个笑。
那种笑,他认识——是“我没事”的笑。
李国强打开面前的文件:“迪丽娜尔小姐,你的合约我们仔细看过了。”
他翻到某一页,“分成比例百分之七十归公司,这个在法律上不算违法,但显失公平。违约金五百万,对于一个签约时还是新人的演员来说,明显过高。还有这些条款——”
他翻到后面几页,“强制接戏、强制商演、限制社交、限制私人活动,这些都属于人身限制条款,在法律上是可以被挑战的。”
他抬起头,看着她:“简单说,这个合约有很多漏洞。打官司,我们有很大把握赢。”
迪丽娜尔听着,没说话。
张薇接过话:“但我们不建议直接起诉。”
叶凡问:“为什么?”
张薇说:“起诉耗时长,少说半年。这半年里,娜尔不能接工作,不能有任何商业活动。对于一个艺人来说,半年没有曝光,损失太大了。”
王磊在旁边点头:“而且舆论不好控制。起诉公司,他们一定会反咬一口。说娜尔忘恩负义,说红了就翻脸。到时候不管输赢,口碑都会受损。”
迪丽娜尔低着头,看着桌面。叶凡看着她,然后问:“那你们建议怎么做?”
陈思远开口了,说话很慢:“先礼后兵。”
叶凡看着他。
陈思远说:“先发解约函。告诉他们,我们要解约。列出理由——分成不公、违约金过高、人身限制、长期压榨。给他们一个期限,要求他们同意协商解约。如果他们同意,就谈。如果不同意——”
他顿了顿,“那就起诉。”
叶凡问:“他们会同意吗?”
陈思远笑了:“大概率不会。但这一步必须走。发了解约函,就是表明态度。以后打官司,这就是证据——我们不是突然翻脸,是先给了机会。”
叶凡点头。
他转过头,看着迪丽娜尔:“你怎么想?”
她沉默了很久。
然后她抬起头,看着那些律师,看着叶凡,说:“好。”
李国强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,递给她:“解约函的草稿,你看看。”
她接过来,一页一页翻。
那些字密密麻麻的,她看不太懂,但她看懂了最后一段:“综上所述,迪丽娜尔女士与贵司的经纪合约存在多处不公平条款,严重损害了迪丽娜尔女士的合法权益。现正式函告贵司,即日起解除双方经纪合约关系。如有异议,请于收到本函后七日内与本律师团队联系。逾期未复,将视为贵司同意解约。”
她看着那几行字,沉默了很久。叶凡在旁边问:“怎么了?”
她抬起头,眼睛有点红:“没什么。就是”她没说完。
叶凡看着她。
她低下头,把那份文件翻到最后一页,签上了自己的名字。
手有点抖,但字签得很稳。
李国强接过文件,看了一眼,然后递给张薇:“明天一早,发出去。”张薇点头。
王磊站起来:“舆论这边,我来准备。等解约函发出去,公司那边一定会反击。我会提前联系几个大粉,让他们有个心理准备。也会准备一些正面稿件,等时机合适的时候发出去。”
陈思远也站起来:“谈判的事,我来。如果公司那边有人联系,我会处理。你们什么都不用管。”
张薇合上电脑:“律师这边,我来跟进。有任何进展,第一时间通知你们。”
三个人陆续走了。
会议室里剩下叶凡、迪丽娜尔和李国强。
李国强看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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