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 第474章 洗三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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佃户自己无田,只能靠租大户人家的田地过活,大周朝以前的朝代,佃户地位十分低下,连奴隶都不如。

亡宋以前主户生杀佃户,视若草芥,肆无忌惮。

到了大周朝,太祖废除了歧视佃户的众多法令之后,佃户已不再是大户人家的附属品,是实实在在的良民,田亩上的纠纷,都要交由衙门来处理。

大周朝的田租,按照土地的肥沃程度,缴不同的租子,有四六,有五五,还有三七,二八等。

良田的租子贵,都是六成租以上,良田产出多,便是收八成租,也有大把人上赶着租种。

普田一般是四六和三七。

石头庄的良田,收的却是普田的租子,已经很低了。

思及至此,沈昭嬑便问“石头庄的庄头我记得好像是姓许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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