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军法如山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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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惜十卒而杀其三,可使六军用命。我就是要让部下怕我,因为畏我者不畏敌,畏敌者不畏我。

短兵相接,十分之三的死伤,足以惊动全军的溃败。趁无战之时,把军法这根钉子,狠狠捅进他们心口;到大战之时,与其让士兵畏惧敌人和死亡,不如让他们畏惧长官和军法。”

刘裕叹道:

“你护的是法,我讲的是情。那孩子无令夜出,割了仇人双耳,报的是一家之仇,远轻于三军之法。只是这人谈吐不俗,腔子里埋着一颗虎胆,不倒在沙场上,却死在自己人剑下,太过可惜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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