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七章 私相授受(周二求追读!)(2 / 2)
博洽问道:“来复吗?”
“是我。”来复镇定地回答道,“你怎么又进来了?”
“说来话长,牢中昏暗,你可看得清字?”
“今日子时便有人送来了火石,属意我莫要引火焚身,另有他用。”
“是指挥使大人的安排。”博洽抑制不住自己的哭腔,“他送我一张纸片,看来是托我来救你的,你且与我同看吧。”
“好。”
两人挪动着走到了墙角,来复打亮火石,博洽翻开纸条,
上面只有四个字:私相授受!
至于皇孙有什么可以私相授受的,博洽稍微动动脑子就明白了:“指挥使大人,指挥使大人叫我给你讲《数学》!”
推广一门学问都要私底下私相授受,还是“罪臣”教给“罪臣”,
博洽虽然有些摸不着头脑,但毕竟抓准了意图,
当然,这四个字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含义......
认真地说道,
朱允炆其实打心底里不想卷入“蓝玉案”的巨大漩涡中,
只要是个正常人,都不会在对蓝玉全家极其为人全无了解的情况下贸然掺和进去,
之前决定同蒋瓛交好,不过是一步闲棋,
背靠朱元璋这座大山,岂不是予取予求?
何必置身于险境?
但实际上,并非如此,
朱元璋的控制力,打断了他对社学补充的布局,
打断了他对当前思想控制情况的步步“蚕食瓦解”,
这样看来,其他更逾矩的举动,就更不可能成行了,
所以和蒋瓛的合作,就有非常强烈,迫切的需要。
离开诏狱之后,许三回到了朱允炆身边复命,
另一边,林大却来到了东宫之中,秘密会见了方孝孺,
朱允炆命他传递的,依旧是一张纸条,不过上面的文字要稍微多一些,密密麻麻地铺满了:“此文阅后即焚,我可当做不知,若你私下传递,定叫你身死命陨!”
方孝孺不敢怠慢,连忙展开来看:
“方师,我知晓你向来胆小,但为人忠厚耿直,值得信赖,我便将一个重要任务托付于你。
我犯了过错,被禁闭在北镇抚司衙门中查案,短则三五日,长则十日才可回还,虽义学之举被圣皇禁止,但格物致知之学不可荒废。
我所书的《开物学》还未署名,置于大本堂书架之上,你速将此书作者署名【方孝孺】,寄送到北平的姚广孝手上,待他看过之后,也许会对我四叔铲除北元有所帮助。”
方孝孺合上密信,立马被林大取去焚了,
在短促的火光中,这个中年儒士打了个冷颤,一脸不可思议地转头望向那个朱允炆经常停留的书架,心想:
“太孙,难道你真是天降的神仙转世?从你同我说格物致知的那天起,便已经开始构思这些书文?”
他走过去,拿起书先是下意识看向门口,看到林大走了,却不敢翻开,只是拿笔在封面留出来的作者处写下了自己的名字,然后怀揣着书本,小心翼翼地离开了东宫。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