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:洗冤录 第43章 竹商(2 / 2)
辛苦操持生意,赚些银钱,难道还犯了王法不成?”说罢将双手抱胸,一脸的不以为然。
“就是就是!”孟三娘在一旁跳脚附和。
梁凤台见两人对花晚凝的话充耳不闻,满脸不屑,一股怒火直冲脑门,刚要上前理论,却觉衣袖一紧,被花晚凝轻轻拉住。
花晚凝看着梁凤台摇了摇头,示意他稍安勿躁。
她上前道:“大周律法有云,凡遇国难,商贾若有囤积居奇、哄抬物价等发国难财之举,初犯者,没收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之罚金,店铺责令停业整顿半年;再犯者,除没收所得、加倍罚金外,判入狱三年,其店铺永久关停;情节严,致民生艰难者,不论次数,以危害社稷罪论处,抄家流放,重者可判斩立决。”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