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比我经纪人还讨厌!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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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只是正当收入的.....一小部份!

是的!一小部份,全列出来,码个万字大章应该问题不大。

还有灰产呢?就是那些见不得光的收入。

大头是回扣....

这东西不是你不收就行的,谁也免不了俗!

从演员到剧组,从赞助商到植入广告,样样都是人情世故。

打个比方,我用你的摄像组,用你的剧本,用你来演女主角。不给导演上点贡他心里都不踏实。

大一点的剧组,一场戏群演就几百上千,甚至几千人!!不说群演了,得找多少个“群头儿”?

群头儿不得懂事点吗?

那这么多群演,一顿盒饭就几万甚至十几万.....

卖盒饭的怎么拿到生意?

像这种杂七杂八的人情世故,想要不想要都塞进来的,不胜枚举。

除此之外,还有酒局饭局....

不光演员有饭局,导演也一样,只要是名人,就有价值,也就有价码!

吃顿饭,参加个酒会活动,大多时候是有偿的。

还有这个协会那个联谊会时不时发的福利。

借你的名造我的势,也需要付费。

太多太多了,根本算不过来!

陆鸣泽也没法免俗,很多时候,是被动的。一查一个准!

而且这还涉及到税的问题,就算不想逃税,也没几个能把自己的税报明白的.....

反正楚安没见过。

由着天都查,不仅仅是这部戏的问题,可能带出之前的瑕疵。

这就是把柄,陆鸣泽就被人家拿捏死了。

也幸好陆鸣泽还算是洁身自好,很多钱他是不收的,即便硬塞过来,直接打卡里的那种,也是能退则退。所以没什么大问题。

但没大问题也是法律上的,娱乐圈是生存在镁光灯下的职业,爆料出去也够他喝一壶的了。

“所以现在首先要解决的是,阻止天都继续查下去,否则把柄落在人家手里,您就彻底被控制住了。”

陆鸣泽老脸一红,“我....我没啥不能查的。”

却是楚安翻了个白眼,自己体会去吧。

来了句,“你是想让审计扒层皮?还是找几家媒体看看咱陆导这些年.....”

“好吧.....”不等楚安把话说完,陆导妥协了,相当丝滑。

认怂行了吧!?

楚安,“这就对了嘛!”

“靠一个剧本和天都斗,那是不可能的。”

“要一步一步来。”

“剧本,只是最后决战的工具。”

陆鸣泽:“你可拉倒吧!”一个南方人东北话都冒出来了,还决战?

他严重怀疑这小子是精神分裂,一会高深莫测,多智近妖,比他经纪人还讨厌!

一会又跟着二傻子似的。

陆导得自己给自己找点平衡,不然没被天都放干血,也得被楚安挤兑死。

用另一个时空的话说,中二高中生而已!

嗯!

聪明一点的高中生而已!

比自己差那么一点点。

——————

第二天。

相同的夕阳,相同的老榆树,不同的是,面前的人,从楚安换成了天都负责《我的高中时代》的制片人李春华。

此时,李春华看着萎靡到只剩半条命的陆鸣泽十分满意。

就在刚刚,向来不可一世的陆大导演,已经低头认错了。

承认这次转型是个错误的决定,并给出了天都无法拒绝的筹码——

五年内两部清宫剧,并保证不低于1亿的直接利润。否则私人补偿差额的对赌协议。

要求....

不!

是乞求很简单。

保留他名导最后的体面,不要破坏他的公众形象,如果可能让他把这部戏拍完。

说白了就是别查了我什么都答应!

更别让我塌房.......

只见李春华嘴角带着胜利者的笑意。

七分嘲讽三分规劝,“早知今日,何必当初啊?”

心道:这些所谓的大导演,大明星,总是摆不清自己的位置。

那些个性与理想也总是给公司带来这样那样的麻烦!

李春华作为制片人,从未有一部他负责的项目上映或播出。因为他就是专门为公司处理这些刺头的!

他的工作,就是让这些自不量力的“名人”低下高傲的头颅。

而李春华喜欢看他们挫败后的表情,无论是陆鸣泽这种低头认错时的窘迫,还是女星承欢膝下时的媚态....

这会让他高高的颧骨微微泛红,满足病态的成就感与生理快感。

假模假样的语重心长:“老陆啊.....你让我难做了。”

李春华惺惺作态,“但是话说回来,该兜底的时候,还是要站出来的。这点担当,我还是有的!”

这边陆鸣泽想吐!按他以往的作风,李春华这种人,一秒钟都不会忍!

但是.....想起楚安和他说的那些话。

必需忍!

强压着恶心,“李制片,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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