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章 让清霞去试一试,怎么样?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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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早上,霍建明回到香港大学,进了教室坐下之后,把昨晚“写”的《卡门》、《说不出的快活》、《蝴蝶夫人》等歌曲扔给了旁边的黄霑,便不再理会《野玫瑰之恋》电影配乐一事,全都交给他去处理。

霍建明前世是理工男,如今上的是香港大学中文系。由理工男直接转成了文科生,不努力不行了。

霍建明没有理会黄霑的抗议,任由他在自己耳边啰嗦了大半天,下午放学之后,趁他不注意,赶紧拍拍屁股走人。

接下来的几天,他白天在学校认真上课,晚上写剧本,写的便是《妈妈再爱我一次》!

与前世不同的是,他把故事发生地改成了香港,男主林志强被他改成了女主林小霞。小女主年龄被他改为六岁左右,故事情节也作了一些改动和调整,但大体与前世他看过的电影故事情节差不多,台词自然也得改,改成符合香港人说话的语气、语言习惯等等。

对于小林小霞的外貌特征描写,他自然是按照前世在网上看到过的林清霞小时候照片来描写,还很贴心的画出了小林小霞的样子,附在剧本里。

总之一句话,他写这部电影的剧本,纯粹就是奔着林清霞去的。原因很简单,也很狗血、很屌丝,他纯粹是想看看林清霞小时候在屏幕上的样子,顺便让她提前以童星出道,就这么简单。

当然,他有没有截胡林清霞的打算,想要提前与林清霞认识的小心思?那就布袋和尚说不得了,嘿嘿。

前世他最喜欢的女演员就三个,林青霞、赵雅之、钟楚虹。其实,虹之霞服装公司的名字,就是取自三女名字的最后一个字。

于是乎,当王天林向霍建明邀苦情戏剧本时,他第一时间便想到了《妈妈再爱我一次》这部电影。想起这部电影,他便想起林清霞现在才六岁,把男主改成女主,小时候的女主由林清霞来演,正好合适。

当然,拍《妈妈再爱我一次》这部电影,怎么可能少得了电影里一响起这首歌,电影院里就全场泪奔的《世上只有妈妈好》?

霍建明把这首歌抄了出来,同样很贴心的附在了剧本里。

剧本写完之后,他又精雕细琢了一番,反复修改了三次,这才把剧本给了黄霑,让他帮忙拿给了王天林。

王天林当天拿到剧本,看了之后非常喜欢,第二天中午便直接杀来香港大学,找到了霍建明,对他抱怨道:

“明仔,你把女主小时候的样子画了出来,是很贴心、很周到。但我去哪里找与你画的差不多的小女孩来演戏啊?

你还不如不画,你这一画,我已先入为主,觉得其他人来演都不行了!哎呀,头痛死我了!”

霍建明早就等着他来找自己呢,听他这么说,立即笑了笑,回道:

“天林叔,你这部戏不是主打湾湾电影市场么?那还不简单,你直接让人拿着这幅画,去湾湾电视台或者在报纸上登报找人,就说找与这幅画上的小女孩长得一模一样的电影小主角!

嘿嘿,这样一来,不管能不能找到与这幅画一样的小女孩,你的电影已经未拍先红了。

当然,如果最后找到了与这幅画一模一样的小女孩,那就更让人觉得神奇了,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。到时,你让电影公司把这件事给宣传出去,你说这部电影会不会让更多湾湾人留意?票房会不会大卖?”

“啪”的一声脆响,霍建明话音刚落,反应过来了的王天林立即伸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,随即抱着霍建明开心的哈哈大笑:

“明仔,你真是个天才!这件事就这么定了!这幅画上的女孩必须找到,找不到我就不开机,直到找到为止!”

王天林的动作很快,第二天电懋公司的人便找到了霍建明,以三万港币买下了《妈妈再爱我一次》的电影剧本。霍建明没在意剧本的价格是高了还是低了,没和对方讨价还价。但《世上只有妈妈好》这首歌,他坚决不卖,只允许电影有偿使用。

对方见他态度坚决,只好与他签订了只在这部电影里使用这首歌的合约,费用为三千元港币。

处理完这件事之后,霍建明全身心扑在了学业上。重生至今,他第一次真真正正的两耳不闻窗外事,一心只读圣贤书。

10月中旬,王天林导演的电影《野玫瑰之恋》终于在香港和湾湾同时上映。电影大卖,王天林名利双收。

十一月中,电影还未下画,电懋公司突然在湾湾的电视和报纸上同时刊登了一幅小女孩的画像。并且特别点明是还在上演的《野玫瑰之恋》的导演王天林,要挑选新戏的小女主角,寻找年龄六岁左右,与那幅画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女孩!

这一天,湾湾某个住所,林清霞一家吃过午饭后,林父坐在客厅看报纸,突然看到了报纸上刊登的一幅画像,画像上的小女孩与自己的女儿林清霞长得几乎一模一样。

他非常惊讶的把那幅画下面的内容看完之后,对在厨房里洗碗筷的妻子喊道:

“兰英,兰英,你出来一下,你看看报纸上刊登的这篇寻人广告!”

“怎么啦,怎么啦,出什么事了?”林母以为出了什么事,赶紧从厨房里跑了出来。

林父把报纸递给了妻子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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