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铸剑试问公卿利(3 / 3)
在洪武一朝的政治斗争中,官职、品阶是最不重要的东西。
一介平民可以扳倒公侯。
一个农妇可以牵连尚书。
一个奴仆的攀咬能让一公二十一侯为之陪葬。
在这个时代,定罪不需要证据,只要有人告发,有告发人的证词,并且皇帝认可,就可以定罪。
到了洪武二十三年,开国勋臣几乎被翦除皆尽,这个时候的朱元璋实在是太强大了,他一个人就横压天下。
而且他非常喜欢亲自动手,所以在洪武朝,无数臣子都在借助皇帝的手来清除政敌。
“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”这句话在洪武朝被体现的淋漓尽致。
谁能顺从皇帝的意志,继而改变自己的站位和立场,谁就能一直胜利!
胡惟庸看不清,李善长看不清,蓝玉看不清,于是他们死了。
亦或者是为了眼前庞大的利益而故意忽略了潜在的危险,于是他们死了。
李祺却绝不会犯这个错误!
搞死一个刑部尚书难吗?
说难也难,毕竟这种人物不是普普通通的攀咬就能成功的,况且杨靖刚刚才办成了胡惟庸大案,这种时候皇帝对杨靖的容忍度正在最高。
但也一点不难!
当今上位只记仇不记恩,任你有再大功劳,也不过一句本该如此,若有一点错漏,便是抄家灭族。
到洪武二十三年,杨靖前面一共有五任刑部尚书,只有第一任是善终,其余四个都被诛杀了。
搞死杨靖只需要让杨靖站在朱元璋的对立面。
而这对于熟知洪武时期各种事件的李祺来说,太简单了!
李祺略一思索,就想起了一桩发生在洪武年间颇为有名的案件,这件案件表面上很简单,但实际上却涉及到大明的军队改革以及政治风向。
他在杨靖的名字下方,又写下一些零散的文字——“扬州府安丰县”、“蒙古”、“大明”、“军户”。
想了想,想起了五军都督府和兵部,又在更下一行写下了——“卫所”、“军屯”、“财税”。
这零散的文字任谁来,都看不懂是什么意思,李祺眼中却满是寒光,对他而言,这些文字便是上佳的铸剑材料。
以此为材,铸一把刺向政敌的利剑!
此剑一出,公卿绝命!
烛火摇曳,照在李祺眼中,森然冷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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