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一纸书信,直入灵隐寺!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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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就知道,你不是凶手!”

温热的躯体撞入怀中,带着一丝淡淡的馨香与轻微的颤抖。

李轩刚刚施展五雷正法,体内法力消耗巨大,精神尚有些许紧绷,被这突如其来的拥抱弄得微微一怔。

低下头,看到的是胭脂埋在自己胸口的乌黑发顶,以及那微微耸动,显然是在努力抑制哭泣的香肩。

这让他心中一软。

抬起手,轻轻地拍了拍胭脂的后背。

“没事了。”

李轩的声音温和,驱散了庭院中残留的最后一丝肃杀。

“一切都过去了。”

话音落下,怀中的娇躯颤抖得更厉害了。

却不是因为害怕,而是因为安心。

……

李茂春夫妇的丧事,办得不算风光,却也十分体面。

随着李管家被收押,真相大白于天下。

整个李府的话事权,竟阴差阳错地落到了胭脂的身上。

她虽是养女,但在李府上下多年,颇有威信。

如今李修缘不在,便以养女的身份,为李茂春夫妇主持了丧葬之事。

头七的日子里,李府的白幡迎风招展,香烛日夜不熄。

胭脂一身素缟,跪在灵前,为养父母烧着纸钱,神情哀戚而平静。

李轩没有回回头崖,而是选择留在了李府,陪着胭脂。

虽是什么也没做,但他的存在,本身就是一种无声的支撑。

这期间,李轩独自去了一趟天台县衙。

没有惊动任何人,只是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公堂之外,旁观着对李管家的审判。

县令大人坐在堂上,惊堂木拍得震天响,言辞凿凿,义正词严。

李管家李贵,被衙役从死牢里拖拽出来,整个人已经没了精气神,面如死灰,眼神空洞。

在县令的喝问下,他将罪行一一“招供”,与那日李轩用破妄符问出的结果,一般无二。

最终,县令将令牌一扔,厉声宣判。

“凶犯李贵,谋财害主,构陷仙长,罪大恶极,判处斩立决,秋后处斩!”

堂下百姓无不拍手称快。

连带着,当初负责验尸的那个老仵作,也因“验尸不精,玩忽职守”之罪,被当堂打了五十杖。

革去了仵作之职,哀号着被拖了下去。

整场审判,县令将自己摘得干干净净,仿佛他从头到尾都是一个明察秋毫,为民做主的好官。

公堂之外的李轩,看着这一幕,只觉得有些好笑。

他很清楚——

这县令绝不干净,若没有他配合,李管家的计策不可能进行得如此顺利。

不过,李轩也懒得去揭穿。

动一个无关紧要的朝廷命官,那太麻烦,也毫无必要。

主犯伏法,真相大白。

还了自己和胭脂一个清白,便足够了。

这世间的浑浊事,他管不过来,也懒得去管。

李轩只管自己想管的,杀自己想杀的。

……

七日丧期已过,便是第八日的清晨。

天光微亮,胭脂已经收拾好了一个小小的包袱,里面装着几件换洗的素色衣裳。

府中大部分的仆人都被她遣散,只留下几个老实本分的,让他们看好宅院,等待真正的主人归来。

做完这一切,胭脂走到府门外,到了李轩面前。

“公子,我们走吧。”

胭脂仰起头,清晨的阳光洒在她素净的脸上,少了几分哀戚,多了几分释然。

李轩打量了一下这座偌大的府邸,又看了看胭脂手里那个小小的包袱,笑着问道。

“胭脂,你想好了?”

“这可是天台县首富的家产,金山银山,数之不尽。你就提着这么个小包袱走了,当真舍得?”

胭脂被他问得微微一怔,随即明白了李轩是在取笑自己,不由得摇了摇头。

“公子,莫要取笑胭脂了。”

她的神色黯然了下去,声音也低了几分。

“胭脂不过是李家的一个养女,无名无分,又如何能觊觎养父、养母的家产?”

顿了顿,她的眼神飘向远方,似乎在回忆着什么,语气里带着一丝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。

“若……若能成为他们的儿媳……算了,都过去了!”

一声轻叹,将所有的如果和曾经,都吹散在了风里。

胭脂回头,最后深深地看了一眼李府那朱红色的大门,再无留恋。

毅然决然地转过身,主动拉住了李轩的衣袖。

“我们回家吧,公子。”

李轩笑了笑,任由胭脂拉着,二人并肩向着天台县城的南门走去。

路过县衙门口时,那高悬的“明镜高悬”牌匾,让李轩的脚步微微一顿。

“胭脂,稍等一下。”

胭脂不解地抬起头。

“公子?”

李轩没有过多解释,只是拉着胭脂的手,径直走进了县衙的大门。

门口的衙役一看到李轩,顿时吓得一个激灵,手里的水火棍都差点掉在地上。

那日神雷天降的画面,早已成了他们心中挥之不去的梦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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