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1章 剑拔弩张(2 / 3)
,只见衙门前早已排起了长龙,尽是和他一样从河南各府州县赶来、欲向杜青天递状申冤的苦主。
接下来的几天,按院分司门前日日人潮涌动。
杜延霖不顾舟车劳顿,回到开封的第二日便升堂理事,敞开大门,接纳四方诉状。
李茂排了整整五天的队,终于得以将怀中那份已被体温悟热的血书诉状,亲手递入了按院书吏手中。他看到,收状的书吏案头,类似的诉状已堆积如山。
他听闻,短短五天之内,杜金宪已接诉状二百余件,其中大半直指陈据及其爪牙横行不法、鱼肉乡里之罪!
杜延霖尽收状纸,随后分类整理,然后火速做出行动。
他立刻签押票牌,调按院衙役,先依诉状所列地址、人名,将陈据麾下为首作恶的几名“义子’一刁五、阎五、侯七等人,锁拿归案。
堂下按院差役轰然应诺,杀气腾腾,持票而出。
不过半日功夫,刁五、阎五等五六名为首作恶、民愤极大的阉党爪牙,便被如狼似虎的官差从开封城内的酒楼、妓馆乃至私宅中揪出,铁链加身,暂时押在按院大牢。
消息如同插了翅膀,瞬间传遍全城。
百姓闻之,无不拍手称快,奔走相告:“杜青天动手了!那帮阉党的狗腿子被抓了!”
按院大牢内,杜延霖雷厉风行,连夜升堂审讯。
刁五等人起初尚自恃有陈据和巡抚张珩做靠山,桀骜不驯,叫嚣不已。
然杜延霖岂是易与之辈?
一番审讯下来,铁证如山,加之威严所慑,几人很快便瘫软如泥,对其仗势勒索、鱼肉乡里、甚至逼奸民女致死的罪行供认不讳,画押具结。
就在杜延霖审结初案,准备具本参奏陈据、并依律严惩这几名恶奴之时
“巡抚大人到一一!”
一声拖长了调子的唱喏,骤然打破了按院分司夜的沉寂。
只见河南巡抚张珩,面色阴沉,在一众抚标营亲兵的簇拥下,竟不顾衙役阻拦,径直闯入按院大堂!灯火通明的大堂内,气氛瞬间剑拔弩张。
“杜金宪!”张珩立于堂下,也不行礼,目光锐利地直射公案后的杜延霖,声音带着一种刻意拿捏的官威:
“深更半夜,金宪不在后院歇息,何以在此升堂审案?所审又是何人?”
杜延霖目光冷澈,缓缓起身:
“原来是张抚台。本宪正在审理几桩涉及清田监理使下属横行不法、激起民愤的要案。抚台深夜驾临,不知有何见教?”
张珩冷笑一声,目光扫过堂下跪着的刁五等人:
“见教不敢当。本抚正是为此而来!金宪可知,尔等所拿之人,乃是陛下钦派清田监理使陈公公摩下办事之人?即便真有罪责,也当由有司逐级审理,直至由本抚这个河南巡抚过问!此乃《大明律》明文规定!金宪虽持王命,总督赈灾,然司法刑名,自有层级法度!岂容越俎代庖,擅自锁拿拷问?此乃越权!视我河南巡抚衙门、按察使司为何物?!”
张珩这番话,冠冕堂皇。
虽说御史权限很大,地方上很多事务都能插上一脚,但此案未经地方衙门审理,就被杜延霖审了,确实程序上有问题。
《大明律·刑律·诉讼》就有规定:
“凡军民词讼,皆须自下而上陈告。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诉者,笞五十。……若都督府、各部监察御史、按察司及分司经历去处,应有词讼,未经本管官司陈告,及本宗公事未绝者,并听置簿立限,发当该官司追问,取具归结缘由勾销。”
说的就是百姓如果上诉,都必须从下级向上级陈述报告。
如果越级上诉,主官有权先打五十大板。
如果都督府、各部监察御史、按察司及分司经历有诉讼案件的,须发回地方审理,由当地官府追问结案。
所以杜延霖接到这类诉状,应发回地方,由地方官府先审理查实。
张珩正是抓住此条,指责杜延霖审案于法不合。
杜延霖端坐公案之后,面对张珩咄咄逼人的质问,只以指节在紫檀案面上轻轻一叩,发出“笃”的一声清响。
“张抚台,”杜延霖缓缓道:
“《大明律》确有此条,本宪岂能不知?然律法亦云:“若告谋反、逆、叛,及官司不公,受理冤枉,并听直赴上司陈告’,不在越诉之限。今陈据麾下爪牙,假清田之名,行盘剥之实,强索“捐输’,逼死人命,掠人妻女,致民怨沸腾,几近激变!此等行径,与谋叛害民何异?”
“百姓冤深似海,地方有司或受掣肘,或畏其权势,未能及时公正处置。本宪身为风宪官,奉王命,总督赈灾,安抚地方乃分内之责,遇此情状,岂能拘泥常例,坐视民瘘而罔闻?接状审理,正是为防微杜渐,免生更大祸乱!抚台口口声声法度层级,却对治下如此骇人听闻之恶行视若无睹,反而急于问责本宪审理程序?岂非本末倒置!”
张珩冷哼一声,道:
“杜金宪好一张利口!纵有其事,亦应交由本抚及按察司审理!本抚与臬司衙门自会秉公而断!若人人不遵律法,朝廷法度尊严何存?这些人犯,本抚必须带走,发回按察司重审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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