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章 法尊之名(1 / 3)
《仙盟公约》签署后的第一个月,修仙界呈现出千年未有的诡异平静。
没有灭门惨案,没有大规模私斗,甚至连抢矿夺宝的纠纷都少了七成——因为大家都学会了新流程:先吵架,吵不赢就申请仲裁,仲裁庭排期一般要等半个月,等排到了气也消了一半,最后往往以“各让一步”结案。
仙盟仲裁殿设在青云山与河阳城之间新开辟的“中立区”,是一座九层白玉高塔,塔顶悬浮着巨大的金色天平虚影——那是韩非用太清境法则凝聚的“公正之徽”,日夜照耀,百里可见。
塔内第一层是“立案大厅”,每天人来人往,哦不,是“人来兽往”。
“这位道友,你要申请仲裁什么?”负责接待的青云弟子(从各峰抽调来的,经过专业培训)例行询问。
一个焚香谷弟子气呼呼地拍桌子:“我要告合欢派!她们派来的‘双修交流使团’,把我师弟的魂都勾走了!现在他天天抱着留影石看那个什么‘金瓶儿仙子’的画像,修炼都荒废了!”
接待弟子熟练地翻出登记册:“案由:‘精神干扰导致修炼效率下降’。请问有证据吗?比如留影石、证言、或者修为倒退的脉象记录?”
“有有有!”焚香谷弟子掏出一堆东西,“这是我师弟这个月的修炼记录,下降了四成!这是他写的三百首情诗!这是他偷偷给金瓶儿仙子订制的法器订单,花了他三年积蓄!”
接待弟子认真记录:“好的,案值较大,建议升级为‘情感纠纷附带财产损失案’。请缴纳立案费:二十块中品灵石,或等价资源。另外提醒,如果仲裁结果为诬告,费用不退,还可能面临‘虚假诉讼’处罚。”
焚香谷弟子咬牙交了钱。
旁边排队的一个散修小声嘀咕:“这年头,连单相思都能打官司了?”
他前面的一只“智慧龟”慢悠悠回头(用了三息时间),龟壳上浮现文字:“依据《仙盟公约》附则第七十三条:任何导致修行者合法权益受损的行为,无论直接间接,皆可诉诸仲裁。情感干扰属‘间接精神损害’范畴。”
散修:“……”
他忽然觉得,自己活了八十年,好像白活了。
塔顶第九层,首席仲裁官办公室。
韩非正在审阅一份特殊的“立法建议书”——来自“青云山灵兽权益保障委员会”。
建议书用爪印签名,内容是用灵力烙印在兽皮上的,字迹歪歪扭扭但条理清晰:
一、鉴于灵兽目前主要从事体力劳动(快递、保洁、建筑等),建议增设‘灵兽脑力劳动岗位’,如法律咨询、纠纷调解、心理疏导等。
二、建议设立‘灵兽职称评定体系’,分初级、中级、高级、特级,与薪酬、福利挂钩。
三、建议明确‘灵兽退休年龄’,并建立‘灵兽养老基金’,由仙盟及各雇佣单位共同缴纳。”
建议书末尾还附了一份《灵兽脑力劳动能力测试题样卷》,第一题是:“当你看到两只灵兽为一块灵肉打架时,依据公约第三条,你应该:a加入抢夺;b报告饲养员;c依法调解,提出分配方案;d假装没看见,等它们打完了捡剩下的。”
韩非看得嘴角微扬。
他提起朱笔,在建议书上批注:“原则同意,请‘灵兽事务管理局’(局长曾书书)牵头制定实施细则,三个月内提交草案。另:样卷第三题选项c不够全面,应增加‘并记录在案,作为未来类似纠纷判例参考’。”
刚批完,办公室门被敲响。
“进。”
曾书书抱着一摞卷宗进来,脸色古怪:“韩师兄,啊不,首席仲裁官——出大事了。”
“说。”
“刚刚收到十七份仲裁申请,全是告同一个人的。”曾书书把卷宗摊开在桌上,“被告:青云门大竹峰首座,田不易师叔。”
韩非一愣:“告他什么?”
“告他……虐待灵兽。”曾书书憋着笑,“原告是‘青云山灵猪权益保障分会’,诉状说田师叔峰上养的那群灵猪,每天要表演‘空中转体三周半接滚泥坑’的杂技,一天演十场,还没有演出费。它们要求:一、停止强迫表演;二、补发三年演出费;三、赔偿精神损失。”
韩非扶额。
他想起来了——大竹峰那群灵猪,自从被点化开了灵智,确实有点“文艺追求”,天天自己编排杂技。田不易觉得有趣,就经常让它们给来客表演,还得意地说是“大竹峰特色文旅项目”。
没想到,猪们学会法律了。
“通知田师叔了吗?”韩非问。
“通知了。”曾书书表情更古怪,“田师叔气得差点把诉状吃了,现在正满山追着猪跑,说要‘今晚就吃红烧肉’。”
韩非站起身:“走,去大竹峰。”
大竹峰膳堂前,场面一度混乱。
七八头圆滚滚的灵猪排成整齐方阵,每头猪脖子上都挂着个小木牌,写着“原告一号”、“原告二号”……田不易手持锅铲(是的,锅铲),气得胡子都在抖:“反了天了!我养你们这么多年,让你们表演个节目怎么了?啊?!”
领头的“原告一号”灵猪哼唧两声,旁边一只五彩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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