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77章 暴怒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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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王朴与虏(清军)暗通,故意失期”。这与晋商为后金提供情报的行为相互印证。

清朝内务府档案显示,八大晋商在顺治年间被封为“皇商”,其特权包括“蒙古贸易专营权”和“内务府采办权”,而这些特权的获得,正是基于他们在明末“与辽左通货财,久着信义”的“功绩”。

而王朴虽在崇祯十五年被处决,但其家族成员仍通过晋商网络继续为清廷效力,例如王朴之弟王槐就在天津经营德和隆分号,成为清廷在华北的物资中转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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