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惊堂木落,案结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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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说的,那小马氏连刚出生的孩子都不管。愣是在丈夫七七都没过完就改嫁了。”

“我也知道一些,当初有风声传出说,就是因为小马氏着急改嫁这一事,马老太还让小马氏和李家的小兄妹签了断亲书呢。”

“什么!为了改嫁,连断亲书都签。”

另一人听到马氏这急急忙忙改嫁的事按耐不住,也将多年前的事说出来。

“当初宋家还没现在这些家业,我们家和宋家那是一条小巷子住的,马氏和宋家那个,成亲没多久就生个女儿的事,我们巷子的人都记得,当时还有不少人说马氏生的根本不是早产儿。”

“什么?若是真的那岂不是,你说会不会早就……”

“我们当时也有不少人这么说呢。”

麦家众人讨论的声音大,不少人也加入讨论说起自己所知道的。

有些人听到了马氏当初的行为,开始可怜李氏兄妹,认为李氏兄妹对这个生母冷漠也是情有可原。

但是这个时代注重孝道,有人秉持着“父母不慈,子女才会不孝”的心理看待事情,对特殊情况的人虽宽厚以待,但不认可不孝行为;也有人秉持着“子不言父过,不管父母如何对待子女,子女都要孝顺父母。”的理论,不管是何原因不孝就是不孝的言论给人“定罪”。

所以若真让世人认为李家兄妹不孝生母,对李家的影响很大,暂时让八卦的人注意力转向当年改嫁的事情上也是缓兵之计。

“这手绢如何解释?瘦子可是说他从马氏那里顺来的,你一个小丫鬟用的起这般好的手绢?”

“大人,娘子的一些衣裳和贴身用品都是奴婢绣的,奴婢是专门掌管针线的,所以有些时候剩下的边角布料奴婢会做成自己用的东西,娘子也是允许的。”

案子到了这里仿佛已经审出了真相,小丫鬟的言辞天衣无缝。

“李家小子,你可有话说。”

“大人,我妹妹若真是她口中贪图富贵之人,只要传个话,递个消息,便会主动上门去替嫁,何须他们费尽心思的绑人。”

“大人明察,她分明就是在撒谎!”

“大人,奴婢没有说谎,确实是他们李家口口声声嫌弃娘子说的人家不够富贵”

安县令冷哼道:“哼,本朝律例,诸略人,略买人为妻妾者徒三年,而户婚律,婚嫁妄冒者要杖六十。

本官劝你还是想清楚再说话。

即使你已经卖身为奴,也是要受罚的。”

小丫鬟听到这样重的刑罚,头冒冷汗低头道:“确实都是奴婢一人所为,奴婢所言句句属实,大人,此事真的和我家娘子无关啊!

确实是我找人绑架的李家姑娘,只是、只是因为他们每次见到娘子都没有什么好脸色,我才想,想教训一下李家姑娘。”

“呵,那好,你说,你是怎么找到的这几人,又是打算怎么让她替嫁。”

那小丫鬟事无巨细的说了一遍是通过谁联系的这三无赖,又是怎么描述的李桐儿特点和承诺的事成之后的奖励。

瘦子和老三听着丫鬟的描述,若不是亲自和马氏见过面,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精神错乱记错人了。

瘦子和老三也知道宋家这是为了保住名声和小马氏找人替罪,且这小丫鬟说的事无巨细,十分详尽。

他们再如何说是马氏雇佣他们绑架的也无用,且说不定他们再攀咬,宋家还会反过来告他们污蔑,到时候数罪并罚判的更重。

也低头承认是自己记错了人,就是这丫鬟指使他们绑人。

又经过一番漫长的审理。

小丫鬟不改证词,且说的有凭有据,本案也没有新的线索与证据

虽然安县令也认为这丫鬟是被收买顶罪的,但是丫鬟说的很有逻辑,且有模有样仿佛亲自做过。

安县令一拍惊堂木落,判决道:“既然你认罪绑架李氏女,且是主谋,那本官便判你一个略卖之罪,因你之行为性质恶劣,身为奴籍却想略卖良家子,杖三十,徒三年”

“瘦子和老三,虽是被雇而绑人,可要略卖麦氏女为真,虽然并未成,但也需徒三年。”

“据本朝律法,拐子在略人时被当场打死,杀人者无罪,昌丰村,麦氏众人无罪另宋家”

听着一条条判决从县令口中说出,众人这才知道,原来是从昌丰村一桩小小的拐子拐人案审查出这一桩绑架替嫁案的。

因为那丫鬟是宋家的,且宋家管教下人不力,罚银五十五两做惩罚,再罚十两银子给李氏女补偿。

昌丰村人因打击拐子有功,赏银五两以作鼓励。

回村的路上,一同押送拐子来县城的众人都喜气洋洋,但是李桐儿一直闷闷不乐。

云芽对于今天发生的事情也小小的惊讶了一番,本以为是单纯的拐子拐人,没想到牵扯出这么多。

看到李桐儿一直愁眉不展,想着李家之前对自家的帮助,且现在是邻居以后肯定会多有交集,便出口问道:“你怎么了,这般郁郁寡欢的,是因为你母亲吗?”

李桐儿反驳道:“云芽,她不是我母亲!你也知道的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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